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要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的有关要求,考试内容依据国家颁布实施的课程标准确定,成绩主要由艺术素质测评和技能测试成绩组成。
测试方式由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
为了加强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综合素质教育“艺术素质测评”承办单位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促进综合素质教育“艺术素质测评”考级工作规范化,根据《综合素质教育“艺术素质测评”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严格规范部直属单位和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社会艺术水考级活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办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承办综合素质教育“艺术素质测评”考级的艺术培训资质学校、企业、公司等单位主体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申请承办综合素质教育“艺术素质测评”考级的艺术培训资质学校、企业、公司等单位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
3、申请承办综合素质教育“艺术素质测评”考级的艺术培训资质学校、企业、公司等单位主体应具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经营范围须具备艺术教育、艺术表演、艺术培训、艺术研究等与艺术考级工作相关的内容,个体工商户不接受申请。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诚信记录。
5、承办单位主体名称、公章名称、对公账户名称必须三者一致。
6、承办单位必须开通对公账户,并提供税号,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概不接受个人转账支付考级相关费用,如无税号或代码,不接受申请。
7、开展综合素质教育“艺术素质测评”考级活动应具备必要的办公场地、专职人员和设备等条件,能够完成考级业务在当地的推广、宣传、组织、考试、数据处理、证书分发、考务管理等工作。
二、申办程序
1、电话咨询(+86 13910327619),确认所在地区申办详情,是否允许申办。
2、经艺术素质测评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可申办后,邮寄相应材料(注:详见第三条,所有材料请加盖公章)。
3、艺术素质测评中心在收到申请机构的有关材料后进行综合评估,并于10个工作日之内批准或驳回申请。
4、审核通过的机构,按照艺术素质测评中心要求签订合作协议,艺术素质测评中心为考级承办机构提供同意申请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 。
5、全部手续办理完毕即可开展艺术素质测评中心考级活动。
三、材料清单
1、艺术素质测评中心考级承办机构情况登记表×1份(请在“文件下载”下载,建议电子版填写好直接打印)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考级工作主要负责人(1-2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办公租房协议或办公用房房产证复印件×1份
(注:公房请提供由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开具的场地使用的证明,加盖公章)
6、公司简介×1份 ,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规模、主营业务、与考级相关情况介绍等等。)
请您务必按照以上文件内容、数量准备好纸质材料,切勿装订!
四、相关费用(仅适用于艺术素质测评考级)
首次签约承办机构需交纳5000元艺术素质测评管理费。